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2021年9月13日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发布 自2021年11月9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维护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秩序,促进提高消防技术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开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应当遵循客观独立、合法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对服务质量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