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 51251-2017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2017年11月20日发布 2018年8月1日实施)
1 总则
1.0.1 为了合理设计建筑防烟、排烟系统,保证施工质量,规范验收和维护管理,减少火灾烟气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
3 防烟系统设计
3.1.1 建筑防烟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建筑高度、使用功能等因素,优先采用自然通风方式,不符合自然通风条件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
3.3.1 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的防烟系统,其送风量应满足各门洞处风速的要求。
4 排烟系统设计
4.1.1 建筑排烟系统的设计应根据使用性质、平面布局等因素,优先采用自然排烟方式。同一防烟分区应采用同一种排烟方式。
4.4.1 排烟风机的风量应按所需排烟量及漏风量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