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2026〕88 号
各分支机构,各单位会员,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国消防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试行)》的规定,经专家审查,拟批准立项编制团体标准《系留供给式无人机消防车》,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1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立项标准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我会反映。
联系单位:中国消防协会科技服务部
电子邮箱:ttbz@cfpa.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威西里甲19号
邮 编:100021
编制组联系人及电话:吴剑增 13566534418
附件:公示立项标准简介
中国消防协会
2026年10月30日
2026年10月30日
《系留供给式无人机消防车》
本文件规定了系留供给式无人机消防车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随行文件、运输和贮存等。本文件适用于承载消防无人机、消防灭火任务模块、保障设备能够实施灭火作战的消防车设计、制造和检测。主编单位:安阳猎鹰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专用车分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格拉曼国际消防装备有限公司、沈阳捷通消防车有限公司、广东瑞霖特种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重庆中岳航空航天装备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南京海德智联航空技术有限公司、蓝鲸高领(北京)标准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湖北博利特种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