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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总队回复:消防档案可以电子版归档

2026-11-02 16:42:14浏览:1来源: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核心摘要:咨询:关于应急管理部23号令消防档案存档咨询您好,咨询一下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3号》第十六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通过文字、图像和现场影像等方式对服务情况作出客观、真实、完整的记录,并按消防技术服务项目建立消防技术服务档案。消防技术服务档案保管期限为10年。第十七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档
 
咨询:关于应急管理部23号令消防档案存档咨询

您好,咨询一下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3号》第十六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通过文字、图像和现场影像等方式对服务情况作出客观、真实、完整的记录,并按消防技术服务项目建立消防技术服务档案。消防技术服务档案保管期限为10年。”第十七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档案,应当包含下列内容:(一)维护保养检测合同;(二)消防设施基本信息表;(三)维护保养检测工作计划;(四)维护保养检测过程现场照片和视频资料;(五)维护保养检测原始记录;(六)维护保养检测报告。”消防服务机构如果使用的是消防执业系统执业,自动生成电子版检测报告。报告中包含:消防设施基本信息表、维护保养检测过程现场照片、维护保养检测原始记录、维护保养检测报告等资料。此类消防档案是否可以电子归档,不再存放纸质版。



回复:


消防档案可以以电子版的形式进行保存,但是电子版档案应该是签字、盖章版的。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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